国能发安全〔2023〕19号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能源局,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,各派出机构,大坝中心,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(以下简称大坝)安全监督管理,深入排查整治大坝安全问题,有效提升大坝安全总体水平,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。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,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联 系 人:秦王玉
联系电话:010-81929516、81929600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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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
2023年2月21日